许墙纪要〔2015〕4号
2015年3月6日,在许昌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召开了业务工作初审小组第四次会议,会议由张文杰主任主持,副主任赵凯杰,墙改办综合科、企业科、执法科、推广应用科、人事科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现将会议议定的事项纪要如下:
1.对许昌空港新城置业有限公司空港新城(22#、26#、32#、35#住宅、22#、26#、32#、35#商业、商业一区、二区、三区)4栋楼建筑面积94048.85㎡申请办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情况进行了审核,返退金额508527元。
2.对河南迎泽实业有限公司屯北新城(1#、2#、3#、4#、5#住宅、1#商业、地下储藏室)5栋楼建筑面积35608.44㎡申请办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情况进行了审核,返退金额281801元。
3.对许昌市万洲置业有限公司万洲大都汇(18#—27#、32#、46#—55#商业)21栋楼建筑面积33206.24㎡申请办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情况进行了审核,返退金额285066元。
4.对河南许继平安置业有限公司天宝盛世(8#、9#住宅、8#、9#商业)2栋楼建筑面积26361.47㎡申请办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情况进行了审核,返退金额147013元。
5.对河南万象地产有限公司蓝天花园(1#、2#、3#住宅、2#商业、地下车库)3栋楼建筑面积52329.42㎡申请办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情况进行了审核,返退金额334353元。
6.对许昌实验幼儿园综合楼、地下共1栋楼建筑面积6855.31㎡申请办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情况进行了审核,返退金额21594元。
7.对许昌恒达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景福瑞苑(1#、2#、3#、4#住宅、地下车库、人防)4栋楼建筑面积16633.7㎡申请办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情况进行了审核,返退金额78214元。
会议认为,上述事项符合有关规定及程序要求,同意通过初审。
参会人员:
张文杰 赵凯杰 张军霞 吕增胤 秦银霞 罗 海 翟志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