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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墙〔2015〕9 号 许昌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转观念、转方式、转作风”活动的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5-03-0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墙〔20159



 

各科室:

    为适应新常态下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开展,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转变观念、转变方式、转变作风,持续加强作风建设,解决作风和效能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广大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和为民务实整体形象,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按照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转观念、转方式、转作风”活动的通知》(许建发〔201535号)文件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经班子研究决定,在我办开展“转观念、转方式、转作风”活动,现将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要求,通过开展“转观念、转方式、转作风”活动,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转变领导方式和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不断增强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发展意识、为民意识和责任意识,全面提升服务效能,树立良好服务形象,为推动各项工作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实施步骤

开展“转观念、转方式、转作风”活动的时间为三个月(3月初——5月底),主要按照查摆问题、整改落实、总结验收3个阶段开展:

(一)查摆问题阶段(32日——331日)

1.宣传发动。召开动员大会,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建立工作台账。

2.学习提高。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两种形式,学习贯穿整个活动的始终。活动期间,每周四下午组织全体人员进行集中学习,主要采取收看视频的方式,学习内容包括:关于新常态下转变领导方式、工作方式的专家解读,关于中纪委全会精神的专家解读,市纪委推荐的警示教育片。自学时间由各科室结合工作实际自行安排,主要学习内容为市住建局编印的《作风建设制度规定汇编》。在学习基础上,每个同志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撰写心得体会和学习笔记,切实增强对开展“三转”活动的认识,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效能意识和廉洁意识。

3. 查摆问题。在开展学习的同时,各科室要认真查找在观念、方式、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到“三查”、“三转”。“三查”,就是一查创新意识强不强,根据业务工作变化的新情况,能否适应新的形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打开工作新局面;二查服务意识强不强,领导干部能否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服务,各科室能否持续提高工作效率,改进服务方式,实行优质服务。三查作风意识强不强,是否存在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吃拿卡要、庸懒散软等问题。“三转”,就是一要转变思维方式,认真研究墙改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常态、新职能,借助集中学习、座谈交流等形式,树立新思维,谋划新思路,制定新措施,取得新成效;二要转变领导方式,摒弃过去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不符合群众利益要求的方式方法,把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制定的一系列改进作风的措施真正落到实处,树立科学、务实、廉洁的工作作风;三要转变工作方式,加强协调沟通,不断优化、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能和服务质量,把上级要求尽快落实到位,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加透明、方便、快捷的服务,力促服务方式有新转变。

组织学习及查摆问题情况报告331日前报局活动办公室(监察室)。

(二)整改落实阶段(41日——430日)

1. 制定整改方案。针对查摆出的问题,集中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要明确整改落实内容、明确整改落实时限、明确整改落实措施、明确整改落实责任。整改方案410日前报局活动办公室。

2. 抓好整改落实。各科室要结合实际和工作重点,按照整改方案的安排,围绕我办中心工作,强化行业监管,破解工作难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调查研究,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促进行业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以开展“三转”活动为载体,切实转变观念、转变方式、转变作风,提升效能、提升素质、提升能力,着力推动管理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转变。

3. 建立长效机制。立足于改革创新,从单位实际出发,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形成有利于单位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巩固活动成果。今后,对所有业务工作实行“三个强化”,一是强化制度管理,所有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都要严格执行上级及我办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配套规章制度及考核考评办法,并接受有关执纪部门和市住建局对执行情况及遵守工作纪律情况的监督;二是强化效能评价,对服务窗口及业务科室,严格执行市住建局效能评价制度,通过日常考核、测评、回访,客观、公正、及时、准确地反映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妥善处理群众提出的问题、投诉等。三是强化服务监督。对业务科室行政审批、业务办理事项实行办理情况通过中层会议进行通报制度,对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廉洁自律、按期办结率等情况进行通报,对未按期办结的科室进行通报批评。

(三)总结验收阶段(54日——529日)

1. 搞好自查总结。对活动开展全面自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今后努力方向,形成自查总结报告,于515日前报局活动办公室(监察室)。

2. 接受检查验收。518起局活动办将通过听汇报、查资料、民主测评等方式,对我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并进行反馈。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张文杰主任(书记)任组长、赵凯杰、刘静鹤、马红亮副主任任副组长,张军霞、翟志立、秦银霞、吕增胤、罗海为成员的市墙改办“转观念、转方式、转作风”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事科,翟志立任活动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活动的开展。

(二)认真组织学习。建立完善定期学习的长效性制度,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专题讲座等灵活多样、行之有效的方式,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内容,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关于改进作风相关规定和各项业务知识,从而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觉悟、管理服务水平、依法行政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统筹兼顾,相互促进。要增强促进墙改事业健康快速

发展的责任感、紧迫感,把开展活动同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合理安排时间和精力,使活动每个环节、每项措施都为中心工作服务,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确保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四)注重实际效果。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有效的实施方案和措施,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防止泛泛而谈,空对空,要把开展活动与促进实际工作相结合,与提升服务水平相结合,与树立良好形象相结合,创新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在解决实际问题、推动日常工作上收到成效,力争通过活动的开展,促进政风行风的好转,树立务实、廉洁、高效的对外形象,为建设“五型许昌”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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