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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墙〔2015〕1号 许昌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关于对许昌县磐石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处理决定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5-01-1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昌市东城区规划建设与环境保护局:

    根据市住建局的统一安排,在2014年对许昌市新型墙材产品质量进行的2次抽检中,许昌县磐石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混凝土多孔砖均不合格,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新型墙体材料确认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建墙〔20098号)精神,决定上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吊销许昌县磐石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河南省新型墙体材料确认书》。

    你单位在接到文件后,请立即收回该公司的《河南省新型墙体材料确认书》原件(包括正本、副本),于123日前报市墙改办。

    联系电话:03742652959


2015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