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部门文件
许墙〔2015〕3 号 许昌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关于对许昌县松申新型砖厂整改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5-01-1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昌县墙改办:

    根据市住建局的统一安排,2014年下半年对许昌市新型墙材产品质量进行抽检,经检验发现许昌县松申新型砖厂生产的混凝土多孔砖不合格,特作如下通知:

一、自接到文件之日起,你单位立即收回该公司相应的《河南省新型墙体材料确认书》,责令企业进行整改。

二、通知开发、施工、质量监督等相关单位,该企业在整改期间的产品,不得在建筑工程中使用;产品已在工程中使用的,通知施工单位停止使用。

三、企业在接到整改通知后,应销毁不合格产品,积极进行整改。整改后,由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市、县两级墙改(建设)部门会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查并检验其产品,产品合格后退回《河南省新型墙体材料确认书》,恢复正常生产销售;如检验仍不合格,将吊销《河南省新型墙体材料确认书》并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四、落实情况于123日前报市墙改办。

联系电话:0374-2652959



 

2015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