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市直各建筑施工企业:
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近期较大建筑施工事故的通报》(豫安委办明电〔2014〕51号)转发给你们,请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落实《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扎实做好建筑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真正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201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