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葛市运源物业有限公司等10家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申请,我局依照国家《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125号令)和《河南省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豫建住房〔2005〕45号)的规定,对10家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并对办公场所进行了现场勘查。
经我局研究,批准长葛市运源物业有限公司、长葛市舒馨物业有限公司、长葛市锦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长葛市万家欣物业有限公司、许昌兴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许昌升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许昌安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7家物业资质暂定三级升三级;许昌明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长葛市金家园物业有限公司、长葛市鼎盛物业有限公司等3家物业资质暂定三级。
特此报告。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