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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4-03-1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日前,从市住建局获悉,《2024年重点民生实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方案明确许昌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目标任务:到2024年底完成中央补助支持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58个,涉及居民2977户。其中,禹州市改造老旧小区21个,涉及居民1090户;长葛市改造老旧小区31个,涉及居民1654户;襄城县改造老旧小区6个,涉及居民233户。

方案明确,各县(市)要根据本地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际与城市更新规划布局,在调查摸底、征求意见等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制定本地的年度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在调查摸底时,应对小区配套设施短板及安全隐患进行摸底排查,并将存在安全隐患的电力、供水、排水、燃气、供热等老旧管线,群众意愿强烈的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筑节能改造以及消防通道不畅等优先列为改造内容;要大力推进“三个革命”,推进加装电梯,开展住宅外墙安全整治、适老化改造等群众关切的项目;要就改造水电气热信等设施形成统筹施工方案,避免反复施工。在征求意见时,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改造方案和物业管理模式均需征求群众意见并经80%以上居民同意。

方案要求,各县(市)要于2024年3月底前完成各自的年度实施方案;6月底前,纳入2024年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项目全部开工改造;10月底前,2024年计划项目完成改造70%(按户数);12月底前,2024年计划项目全部完工。

方案同时要求,各县(市)要加强政策协调、工作衔接、调研督导、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等;各县(市)住建部门要督促指导、协调解决改造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高改造施工效率;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制,完善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健全改造工程质量回访、保修制度以及质量问题投诉、纠纷协调处理等机制,压实各参建单位质量安全责任。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市住建局、发改委、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开展工作调研指导,做好督导验收,确保按期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