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我市对符合条件的既有已通气居民用户免费加装燃气“两件套”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07-2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加强燃气使用安全管理,日前,我市出台《2023年燃气居民用户安全装置加装工作推进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今年完成约55万户居民的燃气安全装置加装任务,包括加装自闭阀、更换金属软管“两件套”,以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自闭阀具备感知压力和流速异常而自动关闭的功能,不锈钢波纹金属软管则具有耐高压、强度高、耐腐蚀的性能,使用年限可达8至10年,“两件套”和燃气安全息息相关。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燃气安全工作,年初就把燃气安全装置加装工作列入今年的民生实事。同时,多方筹措资金,推动工作落实,确保民生实事办实办好。

日前,2023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中央投资计划下达,我市成功申请中央预算内专项补助资金5967万元,专项用于我市约55万户居民户内燃气安全装置加装工作。

《方案》要求,要按时完成2023年管道燃气更新改造第一批中央预算投资计划下达的约55万户的燃气安全装置加装任务。其中,2023年全市民生实事任务为28万户,包括禹州市5.9万户、长葛市5万户、鄢陵县2万户、襄城县4.4万户、魏都区5万户、建安区3万户、示范区0.1万户、开发区0.6万户、东城区2万户。

《方案》明确了加装政策。对既有已通气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此次加装燃气安全保护装置,每户费用为240元,其中,自闭阀120元/个,金属软管2米以内120元(含接口)。

对自方案印发之日至2023年11月30日前加装燃气安全装置的,费用由政府和燃气企业共同承担。自闭阀超过1个、金属软管超出2米以外部分的费用由用户按照市场价格承担。

对2023年1月1日以来已经加装燃气安全装置的用户,待认定后,用户按240元标准加装交纳的140元费用,可由燃气企业退还给用户。

对2023年12月1日(含)之后加装的,所需费用由燃气居民用户全部承担。

对拒不安装存在安全隐患的,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燃气企业将对燃气用户予以停气,待用户消除安全隐患后再恢复通气。

对未通气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未交房的管道燃气居民用户加装安全装置所需费用,由开发商与燃气企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等方式合理解决;新规划住宅项目管道天然气工程应在建设环节全部安装自闭阀和金属软管,鼓励加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及联动切断装置。

对瓶装液化石油气居民用户,由液化气供气企业负责加装,费用由用户自行承担。鼓励用户加装报警器与联动切断阀。

燃气安全关系千家万户。作为省、市2023年重点民生实事,我市将实行周调度和月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各县(市、区)工作推进情况。同时,市燃气工作专班将进行抽查验收,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将全程参与督导问题工作,确保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市燃气居民用户的加装工作目标,把民生实事办细办扎实,提高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