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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今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已全部完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07-1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7月13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我市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64户已全部完工,提前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为使全市农村低收入群体“居有所安”,近年来,我市持续做好农村改造工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部门协同,做好精细摸排。市住建局积极对接民政、乡村振兴、财政等部门,全面掌握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情况;各县(市、区)充分发挥村“两委”、乡镇包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作用,加强农户住房安全日常巡查,定期开展走访摸排,对农村危房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做到问题隐患底数清。

明确程序,提高审批质效。市住建局印发工作方案,明确农村危房改造申报及审批流程。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房屋有安全隐患的,由农户本人向村委会(社区)提出申请;保障对象中失能失智无法提出申请的特殊人员,可由村委会(社区)帮助其提出申请。申请后,按照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工作程序,对经鉴定(评定)住房确属C级或D级或无房户的,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同时,住建部门加强与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的数据互通,提高审批效率。

技术支撑,强化工程质量。各县(市、区)积极培育乡村建设工匠、带头工匠,编制技术图册,强化技术支持;明确技术标准,由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农村危房改造施工任务;各县(市、区)加强施工现场巡查与指导监督,强化高处作业、有限空间等重点部位、重要工序的安全防护管控,严把施工质量和安全;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标准,按照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检查验收项目逐项验收,保障农房质量。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继续加强督导,督促做好资金拨付等工作,同时,持续开展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户及时列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切实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