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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明确2023年度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建设任务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07-0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7月6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我市明确2023年度全市清洁取暖项目建设任务计划安排。2023年度完成城镇热网项目供热面积804万㎡,中心镇“低温空气源热风机+智能群控电暖器”项目14.5万㎡,农村安装热风机设备2.325万户,城乡建筑能效提升改造205.7万㎡。

我市自2021年成为全国第四批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城市以来,将利用3年时间,完成清洁取暖改造面积3626.7万平方米、27.13万户,完成建筑能效提升724万平方米,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截至目前,我市2021年度、2022年度各项既定目标已完成,其中,2021年以“优秀”成绩顺利通过年度国家考核验收,目前正在准备2022年度考核相关资料及现场亮点打造。

按照“统筹推进、有所侧重,双侧同推、提升效益,集中连片、打造亮点”的工作原则,我市将继续做好2023年度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各县(市、区)落实属地责任,完善项目推进机制,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施行任务销号制;以日保周,以周保旬,以旬保整体,全力加快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市清洁取暖专项工作组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期完成清洁取暖项目建设任务。

针对工程质量,我市将强化现场施工质量管理,加强施工工艺、施工工序过程管控,鼓励节能改造优先使用绿色建材,切实保障工程质量及资金效益。同时,充分发挥项目标杆引领作用,注重“示范项目”统筹实施,积极打造示范亮点工程,持续增强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