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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三季度我市发放廉租补贴119.6万余元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2-09-2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扎实抓好公共租赁住房工作,有效解决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我市积极开展租赁补贴发放工作,2022年第三季度,我市本级共对1398户家庭发放廉租补贴119.6万元,其中,常态化廉租补贴68户3.156万元;未取得实物配租家庭补贴1330户116.4456万元。

加强部门配合。在加快推进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工作过程中,我市明确部门职责,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及时对补贴资格进行审核,切实提高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资格的准确性。

做好公示公开。为确保租赁补贴发放的公平、公开、公正,我市廉租补贴发放工作主动接受审计、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对象及时予以公示,全面公开租赁补贴的发放对象、申请审核程序、发放结果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明确退出机制。我市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对符合条件的,继续发放租赁补贴;并对不再符合租赁补贴保障条件的,终止发放租赁补贴。每季度对县(区)情况进行复核。对租赁补贴工作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目前,我市中心城区廉租房租赁补贴发放标准为:对符合廉租补贴的家庭每月每人发放90元(每平方6元,共补贴15平方米)。我市廉租补贴申请条件为(同时具备):市区常住城镇户口;应经民政部门认定为城市低收入(含最低收入)家庭;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无自有住房,或虽有自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内;在市区内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未被记入市区住房保障不诚信档案。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提升服务水平,确保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