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许昌市森林公安局的工作人员将缴获的两只猕猴移交给许昌市公园管理处动物园,使其得到更好地救助。猕猴是列入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同时被列入《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兽类》易危种,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个人是不允许饲养的。
动物园园长王亚卓介绍说,动物被送来后都有一套收容程序。首先要进行隔离单独养护,与园区本土的动物分隔开,受伤的动物会进行救护和治疗;其次是检疫,注射疫苗后能逐渐适应园区生存环境的,可以予以展示;最后,同类的动物在互相适应后可以合笼一起饲养。
目前,两只猕猴正在隔离检查阶段,接受园区兽医和饲养员的精心照料,精神状态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