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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物业管理中心集中学习《政府督查工作条例》(图文)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1-02-1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政府督查工作条例》已于2月1日起正式施行,按照上级指示精神,2月8日上午,物业管理中心召开集中学习会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政府督查工作条例》,并传达学习《许昌市人民政府第113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


会上,我们逐条逐项对《条例》进行了领学,讲明了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着重解读了政府督查的主要内容、督查的对象、督查形式以及督查结果的运用等内容,使全体干部职工深刻认识《条例》出台实施的重大意义。

同时,开讨论交流,使大家切实学通弄懂,学以致用,坚持“深学”“精学”并举,持续掀起《条例》学贯热潮。

下一步,围绕工作落实,王主任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抓好《条例》贯彻落实,把学习贯彻落实《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准确理解把握政府督查工作的重要意义。逐条逐句学习,领会精髓要义,准确把握精神实质,更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端正工作态度,提高履职能力,自觉运用《条例》指导工作。

二是各科室要持续加强对《条例》的学习,要把政府督查作为推动完成重点工作的重要抓手,理清工作思路,加大落实力度,加强协调配合,认真落实完成政府督查的各项工作事项。

三是要以学习《条例》为契机,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维修资金日常管理工作,对存在和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围绕交存、使用、管理,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推动维修资金管理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