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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公租房后期管理日常巡查制度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9-07-0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近日,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公租房后期管理日常巡查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巡查制度》),对公租房后期管理日常巡查工作进行规定。

《巡查制度》明确,各县(市、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要对已分配的政府投资公租房实行每周不低于两天的巡查;每季度对每个承租家庭走访排查不少于一次。巡查内容包括:核实现住人员与承租人的身份是否相符;是否存在闲置、转租、转借、擅自调换、私搭乱建、侵占共用部位、破坏或损害房屋及公共设施等违反规定的行为;是否存在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改变住房使用性质或存在非法活动的情况;查看房屋质量及搜集群众反馈意见等。

《巡查制度》同时规定了巡查工作要求,巡查人员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上报,不得擅自处理,更不得在巡查中有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现象。若发现经查实,将按照相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该制度的出台,将进一步加强我市公租房的日常租赁运营管理,完善公租房退出机制,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切实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