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镇燃气企业有效资产核查项目询价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6-09-2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河南省城镇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豫发改价管〔2018〕150号)和市住建局业务工作需要,我局拟公开询价采购城镇燃气企业有效资产核查服务,欢迎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城镇燃气企业有效资产核查项目

二、采购预算

城镇燃气企业有效资产核查费用预算为12万元。

三、服务期限

30日历天(含完成编制成果)

四、服务内容

对许昌市区天伦、中和、五洲三家城镇燃气企业开展有效资产核查,为配气价格审核提供有效资产金额基础,为配气价格成本监审提供可靠依据。

五、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六、需提供的材料

1.投标人服务费用报价(含税),不能高于采购预算。

2.投标人整体情况介绍。

3.投标人法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以公司成立之日算起。

5.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6.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以上查询截图(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发布公告日期)。投标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起至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投标人存在信用问题,采购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7.有关荣誉、经验、业绩等材料。

8.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9.承诺书。

七、评判办法

本次采购采取综合评定法。

八、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4日9:00,逾期不予接收。

递交地点:许昌市龙兴路创业服务中心B座916房间

联系电话:0374-2169027

联系人:张先生

九、其他事项

1.响应文件需包括投标人要求及需提供的材料相关内容,需加盖公章,提供纸质材料正本1份。相关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需注明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违反本公告要求提供虚假材料、经审查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不予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