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中心城区燃气用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膜式燃气表检定规程》(JJG577—2012)和《超声波燃气表检定规程》(JJG1190—2022)规定,用于贸易结算的燃气表只作首次强制检定,限期使用,到期更换。以天然气为介质的燃气表使用期限不超过10年。
目前,我市部分居民使用的燃气计量表已达到使用年限。为切实保障居民用气安全,许昌市中心城区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近期将分批对超期使用的燃气计量表进行免费更换。请广大燃气用户积极配合到期燃气表具更换工作,自觉维护公共安全。
特此公告。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