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许昌市燃气种类和气质成分的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6-07-0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许昌市燃气种类和气质成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燃气种类

我市燃气气源种类是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

二、气质成分

1.液化石油气:符合国家标准《液化石油气》(GB 11174-2011),其中C3和C4含量不小于95%,C5及C5以上化合物含量≤3.0%(v/v),总硫含量≤343(mg/m3)。

2.天然气:符合国家标准《天然气》(GB17820-2018),其中高位发热量≥31.4 (MJ/m3),总硫(以硫计)≤100(mg/m3),硫化氢≤20(mg/m3),二氧化碳摩尔分数≤4.0%。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