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许昌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办法》(许政〔2015〕21号)、《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住房保障对象资格联合审查机制的通知》(许政办〔2013〕59号)的有关规定,经属地社区、办事处、各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初审,市住建局会同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民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核,现将2026年1月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常态化受理审核结果公示如下:
经审核,符合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保障9户: 申*婉 尚*玲 张*郎 王*玲 代*博 张*丽 姜* 胡*霞 刘*
经审核,不符合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保障资格1户:赵*宾
公示时间:2026年1月29日——2026年1月3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有效期内本人携带有效书面资料向许昌市住房保障中心提出申诉,逾期不再受理。地址:东顺河街鑫悦广场D座9楼901室。联系电话:8386006。
许昌市住房保障中心
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