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房地产估价机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征收评估行为和市场秩序,保证评估结果客观、公正,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许昌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管理办法》(许建发〔2017〕26号)等规定,现将申报2026年度全市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名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二)具有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所在估价机构资质等级达到三级(含三级)以上;
(三)熟悉房屋征收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开展有房屋征收评估业务(申报时一并提供相关工作业绩)。
二、申报程序
采取现场申报的方式,报名时间截至2026年1月30日,请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许昌市2026年度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申报表》(附件),并将加盖公章的申报表及有关材料一份报送至受理单位。逾期未报送材料或材料不全的,不予列入2026年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名录。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B座1419房间
联系人:孙敬云;电话:2162636。
附件:许昌市2026年度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申报表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