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意见》要求,加强我市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提升保护与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专家团队的技术支撑和咨询指导作用,拟组建许昌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库,现公开征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人选。有关事项如下:
一、专家主要职责
参与许昌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政策、技术文件的编制或评审;参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规划,保护传承利用措施,修缮保护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技术论证或评审;参与历史文化资源调查、评估及活化利用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参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学术交流、宣贯和培训工作;承担市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专家征集范围
本次专家库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工作人员等均可报名。
三、专家申报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职业道德和保密意识,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管理;无违法违纪或被取消专业资格等不良记录。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或者院士、博士生导师、国家或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以及工作业绩突出、实践经验丰富的,可适当放宽年龄的要求,但不宜超过70岁),身体健康,能参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相关实地考察、咨询、评估及审查等工作。
3.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传承领域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学术造诣、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判断能力,熟悉相关领域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和发展动态,并能提出建设性意见。
4.从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相关专业领域10年以上,具备相关领域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一级)注册执业资格。
5.专业领域包括:城乡规划、建筑设计、建筑结构、古建筑加固与修缮、风景园林、勘察测绘、工程检测与鉴定、考古文物、历史、社会、旅游、法律、经济等专业。
四、专家申报程序
专家申报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市住建局审核并公示的程序。申请专家需填报专家申报表(详见附件1),并附身份证、学历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请于2025年9月30日前将专家申报表、汇总表(详见附件2)及附件材料电子版发送至xcslswhmcbh@163.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专家+单位名称)。以单位名义统一报送的应加盖公章,以专家个人名义申报的应手写签字确认。
联系人:万帅
电话:0374-2169006 13937407952
附件:
1.许昌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申报表
2.许昌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汇总表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