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注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411002202308180101号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4-07-1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昌实验小学于2023年8月18日取得许昌实验小学综合楼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411002202308180101),项目位于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育才路5号。建设单位在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三个月内未开工建设,2023年11月16日提出第一次延期申请三个月到期后,未再提出延期申请;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原审批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411002202308180101)自行废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一)款规定,我局决定注销已办理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411002202308180101),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各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

联系地址: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B座9楼910室。

联系电话: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管理科,0374-2166008。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