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许昌市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实物配租结果的公示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02-2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许昌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办法》(许政〔2015〕2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2月15日许昌市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分配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期从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2月25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有效期内向许昌市住房保障中心提出申诉,逾期不再受理。地址:东顺河街鑫悦广场D座9楼901室。联系电话:8386006。

2023年2月15日公租房实物配租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