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第九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1-10-2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河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经企业申报、科室审核,对审批的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8日至2021年11月5日。

公示期内,对审批的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申报、审批的,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以单位名义举报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名义举报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我们对举报或反映情况的单位、个人给予保密。

咨询及监督电话:0374—2166696。

附件:2021年第九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2021年10月29日

附件

2021年第九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序号

企业名称

申请事项

审核意见

备注

1

长葛市洪福置业有限公司

申请二级资质

同意

2

禹州市泰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申请二级资质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