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示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1-09-1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进一步规范许昌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示广大市民,在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要加强风险意识和法律维权意识,重点注意以下事项:

一、购房前应认真查看商品房项目“五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请购房群众务必不要购买“五证”不全的房产,购买“五证”不全的房产易造成不能交房、无法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书等不良后果,存在极大风险。

二、购房人购买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期房,所签购房合同(含内部认购、订购等各种形式的购房协议)不受法律保护。开发企业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向购房人收取预付款、定金、排号费等任何名义的费用,均属违规行为。

三、对于销售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房屋,购房人要谨慎购买,可到房屋预售备案部门查询房屋备案价,避免上当受骗。

四、在购买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时,要核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名称,应将购房款直接存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注明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如POS机刷卡请先确认收款账户),按揭贷款购房的,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借贷银行将按揭贷款存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号。向房地产开发企业索取收款票据,并妥善保存银行转账凭证和收款票据。                  

五、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六、购房人在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要认真阅读各项条款,尤其在双方权利义务平等的基础上查看关于交房违约的相关事项,避免签订霸王条款。

七、购房人要注意保存楼盘宣传资料、购房合同、付款票据等相关凭证,一旦发生纠纷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我局慎重提醒广大市民,在购房时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一定要认真查验项目的五证,特别是预售许可批准的销售范围,对超预售许可范围销售的房屋要坚决抵制,避免上当受骗。也请市民及时关注市住建局或市房产交易租赁管理处官方网站,查询、购买手续合法的楼盘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