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燃气行业中秋国庆“双节”前大排查大整治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0-10-1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建质安〔2020〕312号)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豫建城管〔2020〕365号)要求,9月29日至9月30日,市住建局副局长杜新勇带队,对我市中心城区燃气企业进行了中秋、国庆“双节”前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现场填写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要求立即进行整改;同时要求各区燃气行业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双节”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学习领会省厅相关文件和通报精神,切实抓好我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开展情况

本次共对中心城区10家燃气企业进行了安全检查,发现隐患3处,下达整改通知书2份,均要求企业限期内整改完毕。

二、工作亮点

许昌市天伦车用燃气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要求所有进站人员统一穿戴防静电防护服、收缴手机,并安排专人在进站口前进行进站安全知识须知宣读,组织进行进站须知确认表填写,有效提高了进站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及注意事项。

三、发现问题

1、许昌神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充装操作间管理不规范,现场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处置安全隐患措施不到位。

2、许昌新丰液化气有限公司:未组织对进站来访人员进行安全宣讲;罐车停放时未按照规定放置三角木。

四、整改要求

各燃气企业应加强对场站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燃气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置技能和安全生产意识。

五、下步工作

许昌神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许昌新丰液化气有限公司均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整改完毕,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两家公司已对当天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作出相应处罚,并进行公司内部通报批评)。下一步,我局将加大检查力度,发现安全隐患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做出相应的通报批评,并视情节严重情况酌情考虑列入住建领域诚信“黑榜”。请各燃气企业定期做好自检自查行动,防患于未然,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