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现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勘察设计审查成果文件数字化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建设计〔2020〕11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制定工作目标,做好电子签名、签章、数字化成果电子文件等相关工作准备。
附件:《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勘察设计审查成果文件数字化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建设计〔2020〕116号)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