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相关工作,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公开征集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人选,组建许昌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本市从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技术服务以及消防设计审查验收10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专业技术人员。
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等相关工作人员均可申报。
二、推荐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学术严谨,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三)具有消防工程、土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暖通、给水排水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等消防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或具有公安消防岗位资格的优先入库。
(四)熟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安全有关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五)工作业绩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或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完成不少于3项中型以上建设项目消防工程设计;
2. 作为技术负责人完成不少于3项中型以上建设项目消防工程施工;
3. 作为技术负责人完成不少于3项中型以上建设项目消防技术服务;
4. 作为主责承办人或技术复核人完成不少于3项中型以上建设项目消防设计审核、验收。
三、专家职责
(一)协助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监督检查工作;
(二)参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技术标准、管理政策的调查研究、论证和制定工作;
(三)参与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审查,鉴定、认定、咨询、评审、研判、评估、培训等工作;
(四)研究解决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相关技术问题;
(五)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承担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专家管理
(一)许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专家库的管理;
(二)实行专家聘任制,聘期3年,聘期届满经审查合格的可以续聘;
(三)实行专家库成员动态考核退出机制,将其工作质量与职业操守纳入诚信记录;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
1. 无正当理由多次不参加主管部门委派工作的;
2. 故意隐瞒与申报单位及被审查验收单位的利害关系,不遵守回避原则的;
3. 在相关工作中不遵守保密规则,弄虛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
4. 有其它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五、征集方法
本次消防技术人才推荐采取本人自荐、专家所在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者,由本人提出申请或单位推荐后,填写《消防技术人才推荐表》(见附件),报审核评选。
六、具体要求
拟推荐专家请于9月30日前将《消防技术人才推荐表》、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复印件各两份等资料报送到市住建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科。
地点: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B座1325室
联系人:万帅、徐晨光
联系电话:0374-2169006
邮箱:szjjxfysk@163.com
附件:《消防技术人才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