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收件清单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9-06-1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消防设计审查提交资料

(一)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二)消防设计文件及电子档;

(三)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当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 

(四)依法需要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应当提交批准文件。

二、特殊建设工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除提交以上所列材料外,还应当同时提交特殊消防设计技术资料

(一)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规定,必须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境外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

(二)消防设计文件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

前款所称特殊消防设计技术资料,应当包括特殊消防设计文件,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以及有关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资料。

详见许昌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办理指南(暂行)

附件: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