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公共租赁住房日常管理,明确公共租赁住房资产管理行为,需采购公共租赁住房标识标牌的设计、制作、安装等项目,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投标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须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经营资质。具有良好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采购预算:投标人自行报价,最高限价10万元。
三、项目需求
需求清单:(附:工程量清单)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十天内安装完毕。
四、其它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报价
项目名称 |
投标报价 |
备注 |
许昌市住房保障中心公共租赁住房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安装项目 |
大写: 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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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及投标条件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行政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行政公章,且在评标时提供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否则为无效投标。
3、产品的详细介绍。
六、投标文件装订要求:装订成册1份。
七、询价截止时间:2019年3月25日8:20。
八、开标时间:2019年3月26日 9:0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许昌市住房保障中心新天下A座九楼9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