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培训机构情况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8-11-3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局机关各科室、各相关单位:

为摸清我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合法合规职业培训机构底数,请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按照省厅文件要求,于12月3日前将相关情况如实上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陈晨  电话:2161559

电子邮箱:xcszjjrsk@163.com

报送地址:许昌市龙兴路与竹林路交叉口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B座909室市住建局人事科

2018年11月30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报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培训机构情况的通知

豫建人教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进一步促进我省住房城乡建行业依法依规开展职业培训工作,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集中受理审批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培训机构办学许可申请工作的通知》(豫建人教﹝2018﹞9号)要求,现请各单位报送本辖区内符合开展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现场专业人员、技能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培训机构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2018年11月30日前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办学许可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情况(附件1)

(二)事业单位性质并具备培训职能的培训机构情况(附件2)

(三)仅面向本建筑施工、市政工程等企业内部职工开展培训的培训机构情况(附件3)

二、报送时间

请于2018年12月6日前将统计信息报送至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njsldxh@163.com

三、报送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9号楼新蒲大厦2112房间。

刘乐  0371-68080817

四、相关要求

贯彻落实《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摸清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合法合规职业培训机构底数,是我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培训工作迈入法制化进程的重要一步。本次统计工作也将作为我省开展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现场专业人员、技能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的重要依据。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把关,确保报送资料的真实性。

附件:1. 持有《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培训机构情况汇总表

      2. 事业单位性质并且具有培训职能的培训机构情况汇总表

      3. 仅面向本建筑施工、市政工程等企业内部职工开展培训的培训机构情况汇总表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