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
现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河南省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豫建设标〔2018〕5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河南省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豫建设标〔2018〕57号)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