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四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报》和《中共河南省纪委关于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8-06-0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许昌市纪委许昌市监察委《关于四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报》(许纪通〔2018〕8号)《关于转发<中共河南省纪委关于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的通知》(许纪发〔2018〕1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

一、要认真思考通报中的典型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明纪律、守规矩、知敬畏,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杜绝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贴福利、违规收送礼金、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超标准公务接待、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等问题的产生。

二、要高度重视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层层传导压力,把全面从严治党延伸至基层,加强对基层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


三、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