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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落实府院联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01-2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落实府院联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职责,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12月7日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落实府院联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进一步做好府院联动工作,按照《许昌市人民政府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许昌市常态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许政明电〔2022〕1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法治许昌建设为引领,以增强人民幸福感和获得感为出发点,建立健全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实现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以高效优质的法治环境助力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科长、局属各单位党政正职为成员的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府院联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我局府院联动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提升我局法治工作水平。

局府院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科,王占奇为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我局府院联动联系对接和日常事务工作处理。

三、工作任务

(一)协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持续提升执法质量和水平。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程序要求,确保重大决策合法合规。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关要求,涉及我局的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到100%。加强与法院联系对接,建立重大案件协调化解、疑难问题交流探讨、庭审观摩等工作机制,协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将平等保护原则贯彻行政执法、普法守法等环节,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坚持文明执法理念,积极应用提示、规劝、约谈等行政指导手段,促使企业合法合规经营,防止因违法违规适用干扰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加强与法院的合作配合,协同推进诚信社会建设,共同维护政府和司法公信力。

(三)化解企业破产难题。积极与法院做好工作对接,建立完善企业市场化帮扶、救治和退出机制,稳妥推进城建公司破产中的资产处置、变更注销和社会稳定等遗留问题,推动企业破产工作市场化法治化开展。

(四)完善执行联动机制。积极推动法院执行工作与政府部门依法履职的良性互动,常态化运行执行联动机制,配合法院做好房屋或账款的查封、冻结工作,落实失信人跨领域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措施。

(五)建立重大风险协调处置机制。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聚焦问题楼盘处置等热点难点问题,完善政策措施,提高风险协同防控能力,形成共同防范化解风险的合力。

三、工作机制

(一)协调会商机制。局府院联动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工作需要,召开研判会,推动问题依法解决。

(二)沟通联络机制。加强在问题楼盘、企业破产和行政诉讼案件中与法院的联络对接,分析研判具体问题。

(三)信息共享机制。通过联合奖惩系统或者文件通知,做好失信被执行人的跨领域协调监管和联合惩戒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积极协调。局府院联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好协调作用,牵头做好我局府院联动有关工作,督促各部门落实好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决定事项。

(二)搞好配合。全局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按照职责分工,聚焦府院联动工作任务,积极推动我局府院联动有关事项落实。

(三)加强督导。府院联动工作落实情况已纳入市政府督查事项,因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和市府院联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决定事项,造成我局工作被动的,依法依规予以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