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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建发〔2019〕8号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许昌市农村自建房屋和既有房屋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9-01-1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现将《许昌市农村自建房屋和既有房屋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抓紧组织实施。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9日

许昌市农村自建房屋和既有房屋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防范农村自建房屋和既有房屋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农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自建房屋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豫安委办明电〔2018〕58号)和《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许建发〔2017〕54号)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以人为本”原则,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工作措施,坚持深入全面排查,建立健全长效防控机制,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属地政府监管责任和行业住建部门监管责任的工作机制,坚决杜绝农村自建房屋和既有房屋安全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全市乡(镇)农村自建房屋和既有房屋安全防控全覆盖。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属地负责,部门联动。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为本辖区农村自建房屋和既有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对乡(镇)农村自建房屋和既有房屋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2. 坚持突出重点、整体突进。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迅速解决农村自建房屋和既有房屋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不断拓展延伸,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3. 坚持健全体制、长效管理。要把治标与治本同步推进,完善农村自建房屋和既有房屋安全监管保障措施,健全监督管理体系,促进农村自建房屋和既有房屋安全监管工作持久、深入开展。

(三)主要目标

通过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全市农村自建房屋和既有房屋各类安全隐患基本消除,农村房屋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安全防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村群众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增强,农村自建房屋和既有房屋重特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内容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要按照“乡不漏村、村不漏户”的要求,牵头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农村自建房屋、窑洞等在建工程及既有房屋进行全面排查,不放过一个施工现场,不放过一个安全隐患,实现排查全覆盖、无死角。重点排查以下方面:是否在易受洪水、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侵袭的地段选址建房;是否避开软弱土层、软硬不均的土层和容易发生砂土液化的地段;是否占压各种地下管线,是否与各类电力线路保持安全距离等。要重点加强在农房规划许可、施工队伍资质、安全管理、安全防护设施情况等方面的检查。要加大对地基基础、承重结构、临时用电、砌筑墙体、安装预制楼板、安装拆卸模板、搭拆脚手架等重要环节的排查整治。通过全面深入的排查工作,建立隐患问题台账,逐项提出整治措施,精准施策、精准整治、精准销号,同时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建立健全长效防控机制,定期组织检查和安全排查。

三、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9年1月10日—1月13日)

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农村自建房屋和既有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和排查时限。

(二)排查整治阶段(2019年1月14日—1月20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要指导与监督辖区内乡(镇)开展全面排查,按照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内容和有关要求开展全面排查,对存在的隐患坚持现场督办,发现一个消灭一个;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治的隐患,要实施挂牌督办,整治时间不超过三天。

(三)巩固提升阶段(长期)

各县(市、区)在自查的基础上,结合市督导抽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开展整治活动,并建立健全农村自建房屋和既有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规范农村自建房屋和既有房屋安全防范各项工作制度,确保农村安全和稳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要成立领导小组,同时督促指导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具体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完成的时间节点、工作措施和责任人员,扎实细致的做好农村自建房屋和既有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实行责任分包制度,乡级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

(二)广泛宣传动员

充分利用广播、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农村自建房屋和既有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使广大农民群众深刻认识到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全方位、大力度、多视角地宣传报道工作推进情况,及时报道先进经验,跟踪报道整改进度。

(三)加强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要建立完善的农村危险房屋安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机制,落实相应的场所、人员和后勤保障,一旦发现房屋安全问题或发现异常变化时,要及时果断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开展应急处理。对完成应急处置的危险房屋及周边区域,要设立警戒标志、实施隔离处理。对已确定为农村危险房屋的,要实行动态监管,落实跟踪和检测措施,密切关注风险变化,防范倒塌事故发生,对其中特别危险的,要立即组织人员撤离。

(四)建立长效防控机制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要督促指导各乡(镇)全面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和网格化管理制度,特别是已确定的危房,要严格落实到人,定期巡查,实行动态管理,加强房屋日常监测、房屋安全预警等风险管理工作,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五)强化督导检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对各县(市、区)各乡(镇)农村自建房屋和既有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通报,并将问题整改情况上报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对重视程度高、工作开展好的,给予通报表扬;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限期整改,经督办仍无改进的在全市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人员、财产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