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部门文件
许建发〔2019〕6号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9-01-1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

为推进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省住建厅要求,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局决定在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攻坚行动,现将《全市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8日

全市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主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汲取房屋建筑领域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推进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扎实开展行业系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攻坚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隐患就是事故”和“安全生产没有淡季”意识,推动安全生产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集中精力、人力、物力全面开展攻坚行动,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对各类事故隐患“零容忍”,事故隐患不整改的行为和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格执法,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大美许昌营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攻坚行动范围和重点

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总要求,对全市房屋建筑施工领域开展全覆盖式的攻坚行动。

(一)深基坑(槽)开挖防护情况,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

(二)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落实情况。

(三) 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落实情况,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人员、司机持证上岗情况。

(四) 编制、审批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情况,按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论证情况,作业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情况,脚手架搭设及拆除情况。

(五) 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通道口等防护措施及警示标志落实情况,给排水沟槽、桥梁工程、泥浆池等临边设置防护栏杆情况,各种垂直运输卸料平台临边防护情况,建筑物楼层邻边四周未砌筑、未安装维护结构时设置安全防护情况。

(六)室内防水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中进行焊接等明火作业、动火审批管理情况,油漆、稀料、木材、保温材料等易燃材料的保管和使用情况,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宿舍明火取暖等排查情况。

三、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攻坚行动按照“排查、交办、督查、复查、执法、问责”六步工作法进行,始终抓好企业自查自改、部门监管执法、安全生产问责和长效机制建设四项重点工作,分3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1月10日前)。主要工作任务:

1. 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广泛进行动员。

2. 各监管部门制定执法检查计划,确定执法检查重点企业名单,畅通群众举报渠道。

3. 各相关单位对已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梳理,列出清单,建立台账。

4. 各单位要按属地管理职能明确攻坚行动分包联系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

5.  广泛进行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

(二)集中排查整治和监管执法阶段(2019年1月10日至2019年6月20曰)。主要工作任务:

1. 组织辖区内所有房屋建筑工地开展自查,做到“七查七看”:查工作部署,看是否制定实施方案并贯彻落实;查履职尽责,看各级管理人员和各岗位是否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整治责任;查隐患整改,看已发现的隐患是否进行整改,或按“五落实”(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要求制定整改计划;查建章立制,看是否建立健全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安全生产“三项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查制度执行,看是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制度;查隐患上报,看是否按规定要求向有关部门如实上报隐患;查隐患台账,看是否建立日常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并及时更新完善。

2. 对于攻坚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3. 积极组织督促检查和暗查暗访,全面推动攻坚行动各项工作落实。

4. 企业对政府部门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按照“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治。

5. 及时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重大问题隐患、责任追究情况、事故查处情况进行公开曝光。

(三)工作总结阶段(2019年6月21日至6月30日)。主要工作任务:

1. 对排查有遗漏、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登记入账,限期整改到位。

2. 对攻坚行动进行总结,完善各项制度,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暗访检查。我局成立分管局长为组长,相关科室及单位为成员的全市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攻坚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建管科,负责领导小组交办任务上传下达工作,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具体负责各项工作落实。各相关单位也应及时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加强研究部署,组织推动我市房屋建筑安全领域攻坚行动,在全市形成强大声势、层层传导压力、压实整治责任,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管责任,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认真制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按照监管责任清单,逐项明确排查整治重点内容和工作措施。要根据监管职责,逐级建立涵盖房屋建筑安全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加快建立和健全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督促辖区内所属企业认真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三)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所有企业要按照“七查七看”的要求,进行全面自查自纠。要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逐项明确排查整治具体工作目标、要求、措施、责任和完成时限;建立企业风险管控清单,逐项明确辨识部位、存在风险、风险分级、事故类型、主要管控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建立企业隐患治理清单,将发现的各类隐患全部登记入册,逐项明确隐患名称、隐患等级、治理措施、完成时限、复查结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其中重大隐患要上报主管部门;建立企业内部追责问责清单。对落实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整治、教育培训责任不到位的部门和人员严格追责,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违规行为从严处罚。

(四)加强隐患治理,确保整改到位。要督促企业对排查出的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做到“五落实”整改完成后及时销号并上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加大对隐患整改的督查力度,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全部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整改时限和复查部门。有关部门对已依法责令停产停工整顿的企业要逐一复查,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的方可恢复生产。

(五)突出检查重点,加强监管执法。要将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近3年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被省市通报、记录不良行为等企业,列为执法检查的重点企业,增加执法检查频次。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要求,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整改仍未达到安全要求的,一律予以关闭取缔;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停工整顿;对触犯法律的单位及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或移交有关单位处理。要加大警示约谈、上限处罚、公开曝光力度,绝不姑息迁就、手下留情、心慈手软。

(六)认真开展总结,及时报送信息。2019年1月10日前,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将本次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和安排部署情况报市住建局安委会办公室。落实周报告制度,各有关部门每周四要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市住建局安委会办公室。每月23日前将《安全生产四大攻坚行动统计表》报局安委会办公室。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向局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和典型案例,及时反映主要做法、工作进展和发现的突出问题,每月报送3条工作信息,1个典型案例以上。

附件:1. 安全生产四大攻坚行动统计表一(领导干部暗访)

      2. 安全生产四大攻坚行动统计表二(隐患排查整治)

      3. 安全生产四大攻坚行动统计表三(重大隐患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