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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建发〔2019〕2号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构建燃气、热力行业双重预防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9-01-1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县(市、区)燃气、热力管理部门,市直燃气企业,热力公司:

为了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我局制定了《构建燃气、热力行业双重预防机制的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2日

构建燃气、热力行业双重预防机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和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构建燃气、热力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特制订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等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制度和规范,实现燃气、热力企业安全风险自辩自控、事故隐患自查自治,形成主体责任落实、全体参与的工作格局,提升安全生产整体预控能力。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督促燃气、热力企业按照有关制度和规范,针对本单位特点,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识别。制定实施隐患自查自治的正向激励措施和职工群众举报隐患奖励制度,组织和动员全体职工及服务对象全方位、全过程辨识。对设备、设施、工作场所、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燃气、热力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双重预防机制的建立、实施、完善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人、财、物保障。

(二)科学评定安全风险等级。燃气、热力企业要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对安全风险的种类、数量和状况登记建档。对不同类别的安全风险,采用相应的风险评估方法确定风险等级。安全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其中,重大安全风险应填写清单、汇总造册,按照职责范围报告属地安全监管部门,同时抄送所在地燃气、热力行政主管部门。

(三)有效管控安全风险。燃气、热力企业要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针对安全风险特点,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要对安全风险分级、分层、分类、分专业进行管理,逐一落实各级管控责任。要高度重视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四)实施安全风险公告警示。燃气、热力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并加强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全体职工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标明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告电话等内容,并强化监测和预警。

(五)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风险管控失效或弱化极易形成隐患,酿成事故。燃气、热力企业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对于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向属地安全监管部门和燃气、热力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要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实现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自报的闭环管理。事故隐患整治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停止工作,及时撤出工作人员,必要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申请,配合疏散可能受到影响的周边居民。

(六)强化风险源头防控。各县(市、区)燃气、热力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安全生产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和城镇发展总体规划,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中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尤其是城镇燃气管线等的安全问题。加强城乡规划安全风险的前期分析,完善城乡规划和建设安全标准。实施重大燃气工程,要开展专项安全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和应急预案。要明确燃气行业,企业最低生产经营规模标准,严禁新建不符合燃气产业政策、不符合最低规模及现有燃气企业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要责令整改。推进提升燃气企业整体安全保障能力。

(七)实施分级分类安全管理。各级燃气、热力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燃气、热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推行燃气企业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燃气企业,确定不同的督导检查频次、重点内容等,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管理。

(八)加快信息平台应用。企业要建立完善双重预防体系信息管理系统,并与监管部门信息系统对接。监管部门要指导监督企业及时将本单位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等信息录入省智能化安全监管综合平台,并定期更新,真实记录双重预防运行情况。定期组织对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治理大数据进行分析,对反复性、系统性等共性问题组织实施精准整治。2019年年底前,实现全市各级政府、部门、企业之间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

三、责任分工

各县(市、区)燃气、热力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推动辖区内燃气、热力企业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燃气、热力企业承担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

四、方法步骤

(一)制定方案(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各县(市、区)燃气、热力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细化责任分工,抓紧组织推进,力争取得实效。

(二)开展试点,制定规范(2019年6月底前完成)

1. 开展试点工作(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各级燃气、热力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协调,帮助燃气、热力企业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试点建立双重预防机制,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实行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

2. 制定制度规范(2019年6月底前完成)。制定燃气、热力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规范,明确安全风险类别、评估分级的方法和依据,制定隐患排查清单。

(三)组织推广(2019年7月份开始)

组织推广燃气、热力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规范,推动各燃气企业健全完善内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对安全风险开展全面的排查、辨识、分级、建档、标识和管控,推动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双重预防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燃气、热力行政主管部门和燃气、热力企业要将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组织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内容、方法和步骤,落实责任部门,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教育培训。要通过各种渠道开展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的宣传贯彻,也可邀请行业专家举办培训班开展教育培训活动,使安全生产管理岗位的从业人员熟悉掌握本单位风险识别办法和风险管控措施,以及隐患排查方法和隐患治理措施、应急救援和处置措施等。

(三)强化督促检查。各县(市、区)燃气、热力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燃气、热力企业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情况的督促检查,积极协调和组织专家力量,帮助和指导燃气、热力企业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