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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建发〔2019〕7号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四个一百”专项行动工作机制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9-01-1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按照市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要求,为深入推进“四个一百”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帮助企业破解发展难题,形成服务企业制度化、常态化,参照市“四个一百”专项行动六项长效机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市住建局“四个一百”专项行动五项工作机制,具体如下。

一、调研制度

局分包领导每周到企业调研一次。加强沟通协调,要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目的,全面摸底,深入了解具体问题及症结,业务科室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指明解决路径,跟踪服务,做到不等不靠,敢于担当。

二、会议制度

每次局党组会听取“四个一百”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着重研究专项行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对下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周例会提交的复杂、共性等问题进行讨论,制定解决方案。每周召开“四个一百”专项工作例会,着重研究专项行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对下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领导联系服务企业反馈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进行集中交办。

三、信息报送制度

各分包科室(单位)每周将调研情况及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对口行业主管科室;建管科、房产科、城建科每周负责汇总整理各自行业问题解决情况及下步具体解决措施;局“四个一百”办负责汇总“四个一百”专项行动整体开展情况并及时向市“四个一百”办报送。

四、宣传通报制度

局“四个一百”办根据局领导调研及专项行动推进情况,每周出1—2期简报及时报送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局“四个一百”办定期对领导联系服务企业工作进展情况、问题协调处理情况定期通报,对各责任部门推动专项行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五、跟踪问效制度

在我局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要能办尽办、搞好服务;对受各种因素制约的,要向企业做好解释和指导,明确办理承诺时限,积极协调解决;对需要多部门综合研判共同解决的,要找出解决途径,加强与企业沟通,报市“四个一百”办协调解决,重大事项提请联系企业的市级领导协调解决或提请市联席会议研究处理。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