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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建发〔2018〕324号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情况“回头看”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8-12-2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为更好地完成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确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以下简称四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任务,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各项政策落地见实效。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决定对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情况开展“回头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回头看”的时间

2018年12月20日——12月31日。

二、开展“回头看”的范围

对2011年以来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全面自查、整改、总结。

三、开展“回头看”的重点

(一)危房改造对象确定。重点围绕农户身份确定程序规范性,四类重点对象身份确定及相关证明材料存档完备性,危房等级鉴定规范性和记录齐全性,以及是否存在优亲厚友等违规行为总结经验、查找问题。

(二)危房改造工作程序。重点围绕危房改造“农户个人申请、集体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签订协议、组织实施、竣工验收”7步工作程序执行规范性和相关证明材料完备性,以及“村、乡(镇)、县(市、区)”3级公示程序执行规范性总结经验、查找问题。

(三)农户信息档案管理。重点围绕农户“一户一档”纸质档案材料齐全性和相关信息准确性,“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等内容总结经验、查找问题。

(四)补助资金使用管理。重点围绕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全管理规范性,是否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是否存在基层政府截留、挤占、挪用等行为和基层干部索要好处费等行为总结经验、查找问题。

(五)其他方面。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实际,结合之前检查中发现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其他方面的检查。如是否严格执行质量安全检查和竣工验收制度等。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检查方式。各县(市、区)应以实地入户调查、查阅文件资料为主要形式,辅以走访座谈、发放问卷、电话回访、聘请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开展“回头看”工作。原则上,入户调查对象应随机抽取,抽查对象应覆盖2011年以来所有年份并达到一定数量,具体检查方式由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确定。

(二)抓好问题整改。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明确责任人、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对能立行立改的,要紧盯整改落实;不能马上整改的,要制定具体整改计划,定出整改时限,督促整改到位。

(三)注重经验推广。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要善于发现本地工作中探索出的典型案例和工作做法,及时归纳总结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四)完善长效机制。市、县两级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要将“回头看”形成的成熟经验做法以及针对问题完善的政策措施纳入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农村危房改造有效管理的长效机制。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要对本地农村危房改造“回头看”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汇总,总结工作经验,梳理问题台账及整改情况,形成“回头看”工作专题报告,以正式文件形式于12月31日前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情况“回头看”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列入市级问题台账,提出处理和整改意见并追踪办理结果。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