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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建发〔2017〕111号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购房补贴取消个别部门联审的补充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7-07-0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相关单位、购房补贴窗口、房地产开发公司:

按照市政府要求,为加快许昌市区普通商品住房补贴发放进度,压缩补贴发放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原市地税部门开具的不动产统一发票,税金由房地产开发公司缴纳,且购房人在缴纳契税时,契税局需对不动产统一发票进行审核,凡没有地税部门出据的税金交纳手续,购房人将无法交纳契税。兼于上述情况,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取消地税部门联审,特此通知。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