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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建发〔2017〕99号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7-06-2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全省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5起,死亡8人,重伤1人。其中较大事故1起,死亡3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上升33.3%,死亡人数增加2人,上升40%,安全形势不容乐观。这些事故充分暴露出当前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不少漏洞,冒险蛮干、违法违规、监管缺失等问题突出。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建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经研究,我局要求立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充分认识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建办质函〔2017214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通知》(豫建建〔201731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强降雨天气防范应对和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豫建建〔201742号)及许昌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集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许市安办〔20176号)的相关要求,各县(市、区)建设局和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切实增强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二、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

认真检查工程项目是否具有合法建设手续,是否纳入安全监管,是否存在擅自加层、扩大建设规模,是否存在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实行建设、施工、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对达不到安全标准的项目,不予通过开复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不能开工建设。

(二)严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把好人员准入关

一是安全管理机构的保证体系的建立情况;二是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使用情况;三是安全管理资料的建立和审批情况;四是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五是今年下发的各级安全管理文件落实和各级安全检查整改情况;六是安全管理职责的履行情况;七是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情况;八是施工现场的实体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情况;九是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范及各级管理规定的执行等情况。

(三)全面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加大隐患整治力度

一是以防止建设安全生产“五大伤害”为重点,强化开展对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起重机械设备、消防安全、重大危险源、周边建筑物的安全防护监测公示控制及动态监管,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二是强化日常安全巡查督查,严肃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巡查检查,发现问题跟踪督促整改到位。三是继续强化事故查处通报。加强施工现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24小时值班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专报制度,安排好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时刻保持通讯畅通,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对发生事故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绝不姑息,必要时联合新闻媒体曝光。四是继续加大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力度,重点消除建筑工地十大消防安全隐患,全方位提高消防安全防护意识和整体水平。五是目前我市进已入汛期和高温酷暑季节,高温和强降雨、大风、雷电等强对流天气增多,给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带来极大隐患,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强降雨天气和高温酷暑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分析本地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汲取以往汛期和高温天气重大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教训,研究汛期和高温酷暑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针对薄弱环节和事故易发类型,及早制定防范措施和各项工作部署,认真搞好宣传和指导,加大执法查处力度,督促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各项极端灾害天气安全生产防范应对工作。

(四)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加强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一是施工现场外脚手架、基坑支护、临时用电、模板支撑系统、起重机械、动火等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的编审、落实情况;二是作业制度的建立情况;三是安全防护、消防措施的落实情况;四是起重机械设备备案、登记、安装、检测、验收、使用、维护、拆除、人员持证全过程安全管理和防碰撞措施的设置等情况;

三、严格执法督查,有力打击震慑违法违规行为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加大督查执法力度,提高执法督查效能,采取日常巡检和重点督查等方式,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对于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责令立即整改,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紧盯不放,需要停工的坚决予以停工。对于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对于拒不整改、拒不接受处罚的,要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停止招投标、降低资质,问题特别严重的要提请吊销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认真组织工作总结,及时报送工作信息

各县(市、区)建设局和各有关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定期组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分析,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及时进行工作总结。要进一步提高对信息报送工作的认识,按照市住建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求,按时报送工作信息并确保信息准确、真实。请各县(市、区)建设局于630日前上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91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期间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专门组织人员对各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未认真落实开展工作的将进行通报批评。

人:王晓红

    话:03743393379

    箱:www. xjajz@163.com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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