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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建发〔2017〕101号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春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暨2017年第一季度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考核通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7-06-2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高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水平,强化春节后及春季建筑施工生产的安全监管,按照《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春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暨2017年第一季度建筑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标准化考核的通知》(许建〔201733号)文件要求,我局成立了3个专项考核检查组,对许昌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在建建筑施工现场及四个县(市)区域内部分建筑施工现场开展了第一季度安全标准化考核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将考核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考核工作要求,考核组共考核检查了建筑施工企业37家,项目部57个,单体工程102余项。共检查出各类安全隐患330余处,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40份,停工整改通知书7份,下发不良行为告知书11份,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已要求相关单位按照“三定”原则进行了整改。

经考核,我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总体平稳、可控,较上年度安全文明施工有明显提升。由许昌大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百瑞泓城2#楼”、“三鼎大厦”项目,由河南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许昌市妇幼保健院暨市儿童医院整体迁建项目”,由中建七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许昌文兴商贸广场”项目,各项目部专业人员配备齐全,资料收集整理规范有序,现场围档、大门、企业门头标志、临建设施安全可靠、整齐美观;建筑材料堆放规范有序、整齐划一,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扬尘控制措施齐全有效,各种警示标志牌悬挂及现场实体安全防护规范到位。

考核中发现,个别施工单位项目部对我市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比较差的工程是,安全方面:由河南荣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许昌县一高北校区1#宿舍楼”项目,该项目现场疏于管理,资料缺失较多,无项目经理带班制度,检查时项目经理、安全员都不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作业处于失控状态,外脚手架连墙杆件不足、架体已严重变形,塔吊基础部分悬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物料提升机使用前未进行安全检测,操作人员无证操作,扬尘治理不符合6个百分百标准,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和安全事故隐患较多。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工地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缺项较多,管理不规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审批把关不严,特别是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拆资质及相关人员证件、设备资料等审核不认真。如“水庄园1—46#楼(施工升降机安拆单位资质无效)”、“鄢陵县新区消防站建设 项目”“瑞贝卡.兴天下一期一标”项目。

(二)外脚手架连墙杆件数量偏少且位与外立杆拉结,如“襄城县成建万家23#36#楼”项目、“许昌县一高北校区1#宿舍楼”项目。

(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隐患,专用保护零线未环通到机械设备,线路架设或埋设不符合规范要求。如“泓城小区8#楼”、“鄢陵县新区消防站建设项目”、“未来东岸华城6#7#8#楼”项目。

(四)洞口、临边防护存在隐患较多。模板支架作业层以上的电梯井口、预留洞口、临边防护不到位,未按照“先防护、后生产”原则施工。如“百合佳苑5#楼”项目、“新北家园5#楼”、“禹州市中医院病房综合楼”项目。

(五)悬挑卸料钢平台未能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搭设,主悬挑钢梁与建筑结构没有按照方案固定。如“玫瑰园6#楼”项目、“中兴智汇科技有限公司高端制造产业园厂房F1#楼”项目。

(六)部分在用塔吊维修保养记录流于形式,标准节连接螺栓松动情况较多,如“华西国际花园5#楼项目、“尚品园11#楼”项目;部分吊篮检测数量不足,悬挂机构配重不足,保险绳未与建筑物牢固连接,如“颍泽花园1#楼”项目、“水庄园1—46#1—32A#楼”。

(七)个别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制度不健全,未绘制消防设施布置平面图,高层消防水源配置不符合要求。

(八)个别工地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未严格执行6个百分百标准要求,如“鄢陵县新区消防站建设项目”。

三、下一步要求

(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做好汛期期间施工各项预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和落实防雨、防风和防坍塌等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完善工作预案,要对临时设施及工地周边的情况进行认真排查,提前做好深基坑、高支模、操作平台、转料平台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高大设施的巡检、加固工作,确保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二)各县(市、区)住建局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强化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加大安全检查频次,认真开展打非治违工作,遏制建筑生产事故的发生。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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