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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建发〔2017〕85号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7-06-0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科室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6月1日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许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转发河南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平时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许人社〔2017〕6号)的要求,为了加强市住建局公务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全面客观准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有效整治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鼓励公务员善于担当、敢于负责,激励鞭策公务员更好地履职尽责、廉政勤政,结合业务实际,现就市住建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围绕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目标,通过建立以效能为核心,平时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强化管理,充分调动我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服务意识,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办事效率,优化行政环境,树立市住建局高效公正、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推动全市住建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住建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周新民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人事科,段妍科长兼任考核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公务员平时和年度考核工作组织实施。

三、平时考核的对象和原则 

(一)平时考核的主要对象:

市住建局科级及以下公务员。

(二)平时考核的原则:

1. 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

2. 平时考核与全年考核相结合;

3. 简单明确、便于操作;

4. 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量化考核为主。

四、平时考核的内容和指标

平时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及时记录公务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日常表现,重点评价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等情况。

平时考核指标由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构成。共性指标主要包括政治品质、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出勤情况等。个性指标包括完成工作数量、质量、效率以及所产生的效益等。共性指标权重一般占30%,个性指标占70%。

平时考核结果分为好、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以月为周期。每月考核“好”等次人数比例一般掌握在参加平时考核总人数的40%以内

五、平时考核的程序和方法

平时考核采取“周记实、月考核、季审定”的方式。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确定考核指标。根据公务员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将工作任务逐级分解,确定每名公务员的平时考核指标。

(二)个人工作记实。公务员以周记形式记录每周工作情况。每月底,公务员对自己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等方面进行小结,认真填写《公务员平时考核表》,实事求是作出自我评价。

(三)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每月5日前分管领导对分管公务员上月的工作记实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工作完成情况和其它综合因素,客观公正的对分管公务员进行评鉴,写出考核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四)审定考核等次。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在季度终了10日内审核分管领导提出的考核评语及考核等次建议,确定本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

(五)反馈考核结果。分管领导采取谈话或书面形式向被考核公务员及时反馈本季度考核结果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六)公示考核情况。对季度审定考核结果,在局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务员对平时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复核。

(七)汇总备案考核情况。局人事科负责将公务员平时考核情况汇总留存。同时,将每季度平时考核结果报市人社局备案。

六、平时考核结果运用

(一)公务员的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等要参考平时考核结果。

(二)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和重要依据。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应在当年平时考核获得“好”等次较多,且无“一般”、“差”等次的公务员中产生。

(三)对平时考核结果“好”和“良好”等次的公务员,给予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对平时考核结果为“一般”、“差”等次的公务员,应及时提醒,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改进。

(四)市住建局将加强对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的综合分析,根据平时考核结果,及时调整工作安排和人员配置,安排相应培训,改进工作方法,推进工作落实。充分发挥公务员考核在公务员日常管理和队伍建设中的激励、引导、鞭策和警示作用。

七、监督检查

(一)严格考核程序

各科室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考核程序开展平时考核工作,不得随意简化和取消工作程序。 

(二)严肃考核纪律

凡在年度考核工作中敷衍了事、弄虚作假或不按规定程序和内容实施考核的,以及其他违反考核工作纪律和规定的,必须予以纠正,否则取消年度考核资格,并进行通报批评。 考核结果将作为反映工作业绩、评价现实表现和岗位任用的基础依据,与年度奖励、提拔、任用等挂钩。

八、有关要求 

(一)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军队转业干部自报到上班之日起参加平时考核,确定等次。

(二)经组织外派挂职、援疆、驻村、借调、外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由所在乡镇级以上机关提出评语和考核等次建议,由派出单位确定考核等次。

(三)考核周期内病事假超过12个工作日的,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

(四)公务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

(五)受党纪、政纪处分公务员的平时考核,参照年度考核有关规定办理。

(六)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平时考核的公务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差”等次。

(七)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八)市住建局建立随时抽查、定期督查制度,对各科室(单位)平时考核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