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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建发〔2017〕90号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物业服务小区夏季防汛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7-06-0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做好我市物业服务住宅小区汛期灾害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避免大风、雷电、暴雨袭击时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现将夏季防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健全防汛组织

防汛工作涉及面广,关系到物业服务小区广大群众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各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防汛救灾领导小组,组建抢险应急防汛分队。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成立防汛救灾指挥组,公司法人为第一责任人,要以单个物业服务小区为单位,成立防汛救灾组,小区项目经理为组长,全权负责小区的防汛救灾工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汛预案,适时开展防汛应急演练。

二、加大宣传,提高防汛意识

各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召开辖区内各物业服务企业专项防汛会议,安排部署好所属物业服务小区的防汛救灾工作,认真学习各级防汛会议精神,明确防汛任务,责任到人。要督导各物业服务企业充分利用物业服务小区电子滚动屏幕、墙报、板报、张贴告示等形式,对广大群众进行宣传,确保防汛内容、防汛注意事项、防汛有关规定、防汛负责人做到家喻户晓。

三、开展检查,排除防汛隐患

各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要在汛期来临之前,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所服务的物业小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改正,并跟踪验收。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对公司所有物业服务小区,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的检查。一是对小区内落水管、下水管道检查和维修,发现排水不畅或管道堵塞及时进行修理。对小区化粪池、窨井进行疏通和清淤,对损坏的窨井盖进行调换,保持管道流水畅通;二是对小区消防器材、避雷设施、报警装置、监控设备、电控防盗门及房屋附属物和附加物(室外空调机、遮阳棚、晾衣架、电视卫星天线、户外广告牌)等发现隐患及时进行整改。三是对小区高大树木,要加强防护、加固和修剪,防止在大风和暴雨及汛期发生倾倒和伤人事故;四是对小区水系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张贴温馨提示,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有条件的可以加隔离带或防护栏,做到有人巡、有人管、有人防,杜绝儿童落水事故的发生。五是对小区其它公共设施设备发现有问题的,及时进行维修。

四、认真准备,配齐防汛物资

(一)购置防汛沙袋。按照地下室和地下车库数量配备防汛沙袋,物业服务小区每个地下室、每一个地下车库出入口都要准备足够的沙袋,数量达到超出地下室和地下车库出入口宽度,高度高于本服务小区水平面高度50公分以上。

(二)检修或购买抽水泵。已有的抽水泵要逐个进行检修,确保随时能够发挥作用。没有抽水泵的要按照服务小区地下室及地下车库的容量购置合适的抽水泵,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含1万平方米)以下的不低于2台,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不低于4台,并根据需要配备两种抽水方式以上的抽水泵,确保在没有电源的情况下能够及时打开抽水泵排水。

(三)对新建物业服务小区一期地下车库已建成投入使用,二期正在建设的地下相通的车库,出现汛情时,要组织人员对车辆进行疏导,全部停放到地上,防止出现从二期未建设完的工地灌入到一期车库内,造成广大群众财产受到损害。

五、夯实责任,确保汛期安全

各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对所属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小区防汛工作负总责。一是要明确防汛职责,制定防汛方案,落实分级、分包、岗位、技术责任,建有防汛联络、召集、调动等应急处理机制,确保每一个环节、每一个事项都有明确的责任人和责任目标,保证防汛抢险人力需要。二是落实考核评估制度,强化检查和督导,对存在防汛安全隐患的,及时整改,确保防汛减灾工作落实到实处。三是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对出现的问题立即上报,并及时处置。

各物业服务企业对公司所有物业服务小区防汛工作负全责。一是要建有防汛抢险救灾队伍,服务小区比较多的物业服务企业,公司要成立专门的防汛抢险救灾小组及应急机动人员,确保对所属物业服务小区能够及时给予支援。二是要有防汛物资,要根据物业服务小区防汛的实际情况,坚持防大汛,备足、备齐所需防汛物资。三是要指定设施条件好的固定仓库存放,确定专人保管维护,做到第一时间调拨一线,满足抢险需要,实现“备得足、调得出、用得上”,确保物业服务小区安全度汛。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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