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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建发〔2017〕84号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许昌市住建局2017年立法项目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7-05-1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许昌市住建局2017年立法项目推进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5月16日

 

许昌市住建局

2017年立法项目推进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许昌市人大《关于印发<许昌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地方立法计划>的通知》。在今年立法工作计划调研项目中,《许昌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条例》作为地方性法规纳入2017年立法调研项目计划,明确由我局牵头调研并主导起草。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为有序推进立法调研工作,确保按时间节点如期完成任务,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许昌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地方立法计划》为依据,认真落实市人大2017年立法计划部署会议精神,按照今年立法计划,进一步组织力量,围绕立法必要性、可行性及存在问题完成调研报告,确保如期高质量地完成立法调研工作任务。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立法工作,根据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我局成立2017年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市人大城建委、市人大法工委、市法制办的分管领导、我局相关领导同志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组成人员名单附后),具体承担立法的组织领导、调查研究、工作协调、草案起草、相关保障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法规科,具体承担草案起草工作的统筹协调、立法调研、补充完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负责向市人大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汇报工作,沟通情况。

三、责任分工及时间安排

(一)成立起草工作小组

1. 将在我局系统抽调3名法律专业毕业的工作人员组成《条例》起草工作小组(全脱产)负责收集上位法律法规、参照依据、本地市及外地市的有关维修资金管理的规定、办法等,装订合订本。

2. 办公用房及经费保障。

责任单位:法规科、行政办公室、计划统计与资金管理科

(二)《许昌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条例》(草案)起草前调研工作

2017年6月20日前起草完成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调研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完成框架草案并形成初稿。

责任单位:法规科

配合单位:物业管理科、物业管理中心

(三)征求意见

1. 征求各县市(区)维修资金管理主管部门的意见;

2. 征求市直相关部门的意见;

3. 征求相关企业、业主及业主委员会的意见。

责任单位:法规科

配合单位:物业管理科、物业管理中心

时间要求:2017年7月10日前

(四)组织外出调研学习,对草案进行修订完善

责任单位:法规科

配合单位:物业管理科、物业管理中心

时间要求:2017年8月1日前

(五)8月上旬召开局审委会研究通过

责任单位:办公室

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六)8月中旬,草案稿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8月下旬,草案稿提交市人大法工委审议;9月底前,配合市人大法工委对法规草案修改完善

责任单位:法规科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立法工作。市人大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条例》列为立法调研计划,是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是对我市维修资金的关注和重视,局属各单位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主动作为,深入调查研究,精心组织起草,严格按照立法工作的程序规定,全力以赴推进工作落实。

(二)严格执行有关立法工作的程序规定。严格按照《立法法》、市人大《2017年度地方立法计划》和立法工作座谈会上张国栋副主任的讲话精神,进行立法工作,以严谨、周密、细致的工作,切实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落实到实处,高质量完成立法任务。

(三)切实搞好后勤保障。各有关单位要统筹安排好业务工作,确保参与立法项目的工作人员全身心投入,精力不分散。加大对立法工作的投入,切实搞好车辆、经费等保障,以确保立法调研、考察学习、座谈交流等活动的顺利开展。


附件:1. 许昌市住建局2017年立法调研工作配档表

2. 许昌市住建局2017年立法调研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许昌市住建局2017年立法调研工作配档表


项目名称

单位

时间安排

备注

《许昌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条例》(草稿)

责任单位:法规科、行政办公室、计划统计与资金管理科

一、5月下旬,成立立法起草工作小组。


责任单位:法规科

配合单位:物业管理科、物业管理中心

二、6月20日前,完成调研报告、并形成初稿。


责任单位:法规科

配合单位:物业管理科、物业管理中心

三、7月10日前,征求各方面意见。


责任单位:法规科

配合单位:物业管理科、物业管理中心

四、8月1日前,组织外出调研学习,对草案进行修订完善。


责任单位:办公室

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五、8月上旬,召开局审委会研究通过。


责任单位:法规科

六、8月中旬,草案稿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8月下旬,草案稿提交人大法工委审议;9月底前,配合市人大法工委对法规草案修改完善。


 

 

附件2


许昌市住建局2017年立法调研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周新民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杨海凌  市人大城建工委调研员

杨  健  市人大法工委副主任

张冠军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葛国民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杜新勇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张宏涛  市房屋征收管理中心主任

赵远峰  市政府法制办

成  员:张维山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规科长

陈绍军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科长

张  冬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

王春霞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计划统计与资金管理科长

万  励  市物业管理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规科,张维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菲、崔永健、孙敬云、叶倩倩任办公室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