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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建发〔2017〕45号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预拌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7-04-1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加强安全生产,认真排查建筑行业安全隐患的工作部署,市住建局决定对全市预拌企业开展专项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检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所有预拌企业。

二、检查时间

2017418426

三、检查内容

企业贯彻执行《河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豫政办〔2016232号)文件的情况,重点对场区内搅拌楼、材料仓、材料堆放及车辆情况进行检查。

四、任务分配

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对辖区内预拌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并把检查情况报市质监站,418426市局组织对县(市、区)进行抽查。

五、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要求,认真组织人员对本辖区内预拌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督促责任单位认真落实整改,对查出的重大隐患要跟踪挂牌督办,对落实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要严肃处理。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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