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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建发〔2017〕19号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刘丽同志任命科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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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17-02-2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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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建监察支队:
你单位《关于刘丽同志任命科员的请示》(许城建监察〔2017〕1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刘丽同志任科员。
特此批复。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