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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建发〔2017〕19号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刘丽同志任命科员的批复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7-02-2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市城建监察支队:

    你单位《关于刘丽同志任命科员的请示》(许城建监察〔2017〕1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刘丽同志任科员。

    特此批复。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