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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建发〔2017〕18号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成立政府采购询价领导小组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7-02-1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局机关各科室:

为规范我局政府采购行为,强化采购人政府采购主体责任,确保科学采购、廉洁采购、透明采购,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许昌市20162017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等规定、按照《许昌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操作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许财购〔2016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采购询价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成员

  长:周新民  市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张冠军  市住建局副局长

尹群安  市住建局副局长

葛国民  市住建局副局长

侯新梅  市纪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组长

杜新勇  市住建局副局长

张喜中  市住建局调研员

姚瑞红  市住建局副调研员

张宏涛  市房屋征收管理中心主任

    市住建局副调研员

陈功宝  市住建局副调研员

梁彦安  市住建局副调研员

  员:张    市住建局办公室主任

    市住建局人事科(党委办公室)科长

张维山  市住建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王林现  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科长

陈绍军  市住建局物业管理科科长

王占力  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管理科科长

包海东  市住建局建筑管理科科长

刘小娟  市住建局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科科长

朱延昭  市住建局城乡建设科科长

    市住建局科技与建筑节能科科长

    市住建局行政审批科科长

王春霞  市住建局计划统计与资金管理科科长

冀军立  市住建局监察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张冬兼任。

二、询价领导小组职责

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许昌市20162017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等规定,负责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较大金额项目的询价及管理工作。

三、询价领导小组操作方式

(一)操作金额:市住建局政府采购询价领导小组负责市住建局政府采购金额在4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采购的集体询价。

(二)人员组成:询价时,询价小组一般由办公室、计统科、监察室等部门人员组成,为三人以上单数,采购专业性较强的装备、技术设备时,邀请具有相关专业技术知识的专家参加询价小组。

(三)询价步骤:询价时,应向不少于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发出询价函,也可以邀请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询价谈判;技术性能满足采购需求、价格最低的应确定为成交供应商,询价小组向采购单位出具《询价结论》,采购单位凭《询价结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进行采购。采购项目符合单一来源情形的、或者发出询价函后不足三家供应商参加询价谈判的,询价小组可以参照政府采购程序中关于单一来源和竞争性谈判的程序规定组织谈判,确定技术性能满足需求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并向采购单位出具《成交结果确认书》,采购单位凭《成交结果确认书》和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进行采购。

(四)工作要求:采购单位要妥善保管《询价结论》和《成交结果确认书》,报账人员在进行该项目资金拨付时要将《询价结论》和《成交结果确认书》连同报销凭证一同报计统科审核,没有《询价结论》或《成交结果确认书》的,计统科不得拨付该项目资金。

特此通知。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