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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建发〔2017〕11号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许昌市建筑工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7-01-2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县(市、区)住建局、市直各建筑施工企业:

    现将《许昌市建筑工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120

 

 

 

许昌市建筑工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切实加强建筑工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预防和遏制建筑工程领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按照《许昌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许防安〔2016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陈润儿省长、许甘露副省长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一手抓消防基层基础、一手抓火灾防范,全力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有效防范亡人火灾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火灾事故,切实维护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17331

三、组织领导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我市建筑工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周新民局长任组长,尹群安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建管科、安全监督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建筑管理科。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建筑工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确保各项规章措施落到实处。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的所有在建建筑工程;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各辖区内的所有在建建筑工程。

三、工作任务

(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确保按期完成规定的各项任务。各施工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在消防工作中的责任主体意识,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抓好落实,全面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加强对本单位职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保障各类消防设施和器材完整好用。

(二)认真开展建筑工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各施工企业要认真组织对本单位所承建的在建工程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全面排查各建筑工地是否配备齐全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合理设置消防水源、是否合理设置消防通道、施工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与作业区、员工宿舍区与明火作业区、生活用火是否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员工宿舍内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在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建筑彩板房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制度规程制定落实情况、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组织应急演练情况等等。对自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各单位要逐项登记建档,并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短期内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严防死守,强化监控,防止事故发生;存在重大隐患的,要立即停工整顿,并及时上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待隐患整改到位并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验收批准后方可复工。

(三)做好重要节点消防安保,加强部门督查落实。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不间断地对辖区内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和网格排查,确保不留死角。要针对企业自查内容,逐项进行检查,要对企业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要紧盯不放,明确专人负责,督促有关部门、单位积极整改。对各级挂牌督办的属于本行业、本系统管辖的重大火灾隐患,认真进行梳理,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按时整改销案。对未按时销案的,要严格追究有关部门及领导的责任。

(四)全力深化消防宣传培训。一是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活动。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建筑施工安全“三类人员”培训和农民工夜校两个平台,加大消防安全培训力度,广泛开展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施工人员培训,全面提升参建各方主体的消防安全水平和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力争在20173月底前全部培训一遍,切实培养一批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二是加强消防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类灭火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建筑施工现场消防演练。通过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建设系统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防自救能力。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1月底前)。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单位要认真分析评估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的消防安全形势,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召开专题会议、逐级动员部署,明确工作任务、措施和完成时限。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全国“两会”闭幕前)。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统筹谋划,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专项行动期间,各单位要结合建设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要求,针对工作特点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发现、督促整改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三)总结考评阶段( 2017331日前)。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单位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巩固经验做法,及时上报工作总结,市住建局将通报工作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当前已经进入冬季火灾易发高发期,风干物燥,气候寒冷,施工现场用火、用电量大,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坚决克服松懈思想,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组织开展建筑工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工作任务、责任及措施,确保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强化督导。各级各单位要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分工,切实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严密责任链条,织密责任网络,稳步推进任务落实。市住建局将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挂牌督办,跟踪督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严重、屡整不改的建筑施工现场,依法责令停工整改。

(三)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各单位工作情况要及时报市住建局建筑工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120日前报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每月18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17326日前上报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联 人:孔凡杰、彭保华;联系电话:21660084391669;电子邮箱:jzglk@163.comxjaj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