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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建发〔2017〕2号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鄢陵县鑫舒液化气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7-01-0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和《河南省城镇燃气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各县(市、区)燃气行业主管部门初审上报,我局组织专家对申请发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燃气企业进行了评审。现将符合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条件的2家企业公布如下:鄢陵县鑫舒液化气有限公司、襄城县襄安液化气站。

    特此通知。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