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部门文件
许建发〔2016〕180号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荐许昌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专家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6-11-2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房地产估价机构,有关单位:

为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工作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屋征收评估秩序,保证评估结果客观、公正。根据住建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成立许昌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现将专家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对申请鉴定评估报告的评估技术问题进行审核;

(二)为房屋征收评估活动提供技术指导;

(三)参与制定有关房屋征收评估的技术性规范、管理规范、及相关课题调研;

(四)配合市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评估行为及评估报告进行检查、评比;

(五)组织房屋征收评估行业的交流、研讨等活动;

(六)完成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组成人员

房地产估价师、价格、房地产、土地、城市规划、法律、房屋征收等方面专家。

三、推荐方式

推荐采取自荐与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推荐条件

推荐的专家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为人正派、责任心强,无不良记录;

(二)具有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土地估价师资格,所在估价机构资质等级达到三级(含三级)以上;

(三)具有5年以上从业经历,熟悉房屋征收相关的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方面的实践经验(申报时需一并提供相关工作案例)。

五、任职时间

专家委员会专家实行聘任制,聘期一般为2年,实行动态管理,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适时增减。

六、推荐程序和截止时间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自愿申请并填写《许昌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推荐登记表》(见附件1)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见附件2);

(二)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推荐专家进行审核确认;

(三)对拟聘用专家在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由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予以聘用并正式公布。

报名截止时间:20161125

材料报送地点:许昌市房屋征收管理中心(许昌市劳动路1012号)。

人:胥晋、张豪

联系电话:2162636

 

附件:1.许昌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推荐登记表

          2.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