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房地产估价机构,有关单位:
为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工作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屋征收评估秩序,保证评估结果客观、公正。根据住建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成立许昌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现将专家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对申请鉴定评估报告的评估技术问题进行审核;
(二)为房屋征收评估活动提供技术指导;
(三)参与制定有关房屋征收评估的技术性规范、管理规范、及相关课题调研;
(四)配合市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评估行为及评估报告进行检查、评比;
(五)组织房屋征收评估行业的交流、研讨等活动;
(六)完成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组成人员
房地产估价师、价格、房地产、土地、城市规划、法律、房屋征收等方面专家。
三、推荐方式
推荐采取自荐与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推荐条件
推荐的专家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为人正派、责任心强,无不良记录;
(二)具有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土地估价师资格,所在估价机构资质等级达到三级(含三级)以上;
(三)具有5年以上从业经历,熟悉房屋征收相关的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方面的实践经验(申报时需一并提供相关工作案例)。
五、任职时间
专家委员会专家实行聘任制,聘期一般为2年,实行动态管理,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适时增减。
六、推荐程序和截止时间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自愿申请并填写《许昌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推荐登记表》(见附件1)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见附件2);
(二)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推荐专家进行审核确认;
(三)对拟聘用专家在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由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予以聘用并正式公布。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5日。
材料报送地点:许昌市房屋征收管理中心(许昌市劳动路1012号)。
联 系 人:胥晋、张豪
联系电话:2162636
附件:1.许昌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推荐登记表
2.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11月19日